宿州市4月份消費投訴分析出爐
拂曉新聞網--拂曉報訊(記者 王云)日前,記者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4月份,該局12315指揮中心通過全國12315平臺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咨詢6459件。其中,投訴3086件,占比47.78%;舉報1055件,占比16.33%;咨詢2318件,占比35.89%。
4月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指揮中心受理商品類投訴2331件,主要涉及食品、服裝鞋帽、家居用品、交通工具和家用電器等類別。其中,食品類投訴1035件,占商品類投訴的44.4%,消費者主要反映食品中存在異物、食物不新鮮、食品標簽標示不符合規定等問題;服裝鞋帽類投訴207件,占商品類投訴的8.88%,主要問題有:服裝做工粗糙、鞋類開膠、經營者不兌現退換承諾等;家居用品類投訴184件,占商品類投訴的7.89%,消費者主要反映網購的家居用品質量不高、商家售后服務不及時等;交通工具類投訴125件,占商品類投訴的5.36%,問題集中在訂金退還、售后保養、虛假宣傳等方面;家用電器類投訴60件,占商品類投訴的2.57%。
4月份服務類投訴共有755件,投訴量較大的有:餐飲和住宿服務投訴(127件)、銷售服務類投訴(74件),美容美發和洗浴服務投訴(77件)。消費者主要反映餐飲經營場所衛生不達標、預付卡退費難、商家未明碼標價等問題。
4月份還受理舉報1055件,其中商品類舉報895件,占舉報總量的84.83%;服務類舉報160件,占舉報總量的15.17%。從舉報問題來看,本月舉報量較大的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311件)、產品質量違法行為(184件)、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89件)、不正當競爭行為(129件)。
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購物小票等消費憑證,遇到消費糾紛,積極維權,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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