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起宿州市發放450萬元汽車消費券
拂曉新聞網--拂曉報訊 3月29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營造消費氛圍,提振消費信心,持續推動供需良性循環,我市從3月30日起,在全市范圍開展“徽動消費 樂享宿州”春季汽車促消費活動,活動期間發放春季汽車消費券。
汽車消費券投放時間從3月30日至4月15日,共投放450萬元。投放對象為活動期間在宿州市消費的個人,覆蓋商家為符合條件并自愿參加活動的汽車零售企業。個人消費者在活動車企購買非營運性質國六標準以上乘用新車或新能源乘用車,并在宿州市辦理新車注冊上牌手續享受立減補貼(無需領券)。
市商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便于汽車立減金額實施,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門店須使用銀聯卡刷卡支付。購車金額在5萬元(含)至10萬元的,燃油車需1次刷卡6001元,觸發立減1000元優惠;購買新能源汽車、報廢個人現有汽車同時新購汽車、持宿州農村戶籍購車需1次刷卡6002元,觸發立減1500元優惠。購車金額在10萬元(含)至30萬元的,燃油車需1次刷卡15001元,觸發立減2000元優惠;購買新能源汽車、報廢個人現有汽車同時新購汽車、持宿州農村戶籍購車需1次刷卡15002元,觸發立減2500元優惠。購車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需1次刷卡20001元,觸發立減4500元優惠;購買新能源汽車、報廢個人現有汽車同時新購汽車、持宿州農村戶籍購車需1次刷卡20002元,觸發立減5000元優惠。
此次汽車消費券可以在全市范圍內參加活動的汽車零售企業使用。臨時想要參與活動的汽車零售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在活動結束前向當地縣區(園區)商務主管部門遞交《“徽動消費 樂享宿州”消費券發放活動承接商家承諾書》及報名信息報名,通過審核后可參與活動。所有參與活動企業須為交易地發生在宿州、經營手續齊全、處于正常經營、無不良信用和交易風險等負面記錄。發生退貨商品不可以申報,已申報后發生退貨的,商家要及時上報核減。審計機構在事后開展核查,對不按時核減的將追回相關補貼,并記錄信用信息。 (記者 曾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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