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出臺住房公積金新政
拂曉新聞網--拂曉報訊 6月25日,我市出臺住房公積金新政,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等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新政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實施,執行期暫定一年。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恢復“商轉公”政策、允許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升特定人群租賃住房提取限額。
在貸款方面,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到45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65萬元;符合宿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條件的繳存職工,可將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辦理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注意的是,“商轉公”政策僅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發放的商業貸款。今年我市將使用3億元資金額度解決“商轉公”貸款需求,如當年額度不足,將采取登記排隊方式,需要辦理“商轉公”的繳存職工可等候下年度資金額度。
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方面,新政策允許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患有9種重大疾病的(包括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大病救助,提取額度不超過醫保報銷后自付資金。
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在本市無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賃住房的,提取限額可按規定標準上浮20%。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新市民、青年人及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可每月提取1次,每年最多提取12次。提取限額按現行租住商品房額度標準上浮20%確定,即市直及埇橋區最高額度為14400元/年,各縣為9600元/年。
對于市民關注的能否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問題,新政也予以明確。繳存職工及共同購房人購買宿州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額度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記者 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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