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輪電動車治理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
近日,市安委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三四輪電動車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強化源頭管控、排查整治、宣傳引導等方面,持續加強三四輪電動車治理,提升群眾交通安全意識,保障群眾生命安全。(1月22日《拂曉報》)
上班下班、接送孩子、買菜購物……憑借綠色、經濟、便捷的特點,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將三四輪電動車作為中短途出行的交通工具。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電動兩輪、三輪自行車保有量已超過3億,同時仍在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長。
平心而論,在寒冷的冬季或是暑熱難耐的夏季,躲進密閉的三四輪電動車,既保暖又遮陽,既可載人又能載重,價格上又比較經濟實惠,對于普通家庭來說,確實是一件性價比較高的交通工具。然而,隨著三四輪電動車數量的增加,一些交通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憑借體積大、空間大等特點,一些三四輪電動車主在道路上隨意調頭、搶占車道、逆向行駛,擠占了他人正常行駛空間,擾亂了交通秩序,還有一些三四輪電動車主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甚至抱有僥幸心理,在道路上橫沖直撞、亂闖紅燈等,無形中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隱患,成為不少出行者眼中的“馬路殺手”。
三四輪電動車事雖小,卻是考驗政府社會治理能力的一道考題。一面是廣大市民家庭的現實需求,另一面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規范所在。回應各方關切,權衡利益訴求,在民眾剛需問題上,城市管理宜疏不宜堵。既不能為了解決交通規范問題,而不顧更多市民的出行感受,也不能為了一時的快捷方便,而漠視安全與規則的邊界。
所以,解決三四輪電動車治理難題,需要城市管理者進一步做好統籌規劃、綜合施策,在精細化治理上下點“笨功夫”。通過備案登記、嚴格管理等方式,一面對全市三四輪電動車進行集中登記,做到有跡可循、違法必究;另一面交警、市場監督、經信部門要聯合出擊,壓緊壓實治理責任,依法取締非法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三四輪電動車企業和經營戶,徹底阻斷非標車輛流入市場。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三四輪電動車治理是一項關系千家萬戶的長期工作,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每一名廣大交通參與者都應該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選擇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共同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城市道路通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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